□记者 吴虹娴 文/摄
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人贪图方便随意逆向行驶,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正常行驶车辆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路口的行车秩序,给人们出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近日,本报“民生热线”也接到了市民关于车辆逆行问题的反映。对此,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专门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场直击:
路口车辆逆行时有发生
近日,市民潘女士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9月9日,她驾车自南向北行驶到新街街道兴业路与潢潼路路口时,看到一辆同向直行汽车压实线占用对向车道逆行后进入西侧道口。“我感觉太危险了,万一对面有车辆驶来,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其实从前面路口掉头过来也并不远啊!”潘女士认为,这样行车不仅安全隐患较大,而且违法。
9月10日,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来到新街街道兴业路与潢潼路路口探访。该路口为丁字路口,车辆自南向北通行时,路口只有直行信号灯,并无左转信号灯,且路面只有直行标志。如果要进入位于路口西侧的道口,车辆需先直行到路面虚线处掉头,随后直行一段距离后右转驶入。记者在现场观察了一段时间,由于当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少,并没有发现车辆逆行的情况。但据附近居民陈女士介绍,她驾车进出小区时,偶尔能看到有车辆逆行进入道口。
而记者在其他路口探访时发现,逆行车辆时有出现。9月11日上午9点多,在宜城街道荆溪南路和东山西路路口,记者看到,自西向东的左转弯车道上,一辆白色小轿车打着左转向灯,行驶至该路段掉头区域,但其并没有掉头,而是缓慢横穿过马路,径直驶入了路口西北角的停车场。几分钟后,另一辆白色小轿车也选择同样方式进入了该道口。9月11日下午4点左右,在宜城街道巷头东路与惠兴南路路口,一辆蓝色小轿车沿惠兴南路由南往北行驶时,从该路口左转车道驶出后直接驶入巷头东路自西向东的非机动车道内(如图)。而此时,正有多辆非机动车按绿灯通行,遇上这辆逆行的机动车只能纷纷靠右避让。没过几分钟,一辆黑色小轿车和一辆面包车也相继用同样方式驶入了该路段。
背后原因:
贪图便利与侥幸心理作祟
民警表示,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他们在路面执勤时,就遇到过因车辆逆行造成的危险情况。而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市交警部门已现场查处、抓拍到机动车逆行行为16000余起,接到群众相关举报近400起。其中,陶都路、融达汽车城等点位附近车辆逆行情况较为明显,市交警部门曾在一天内接到十几起陶都路路段车辆逆行行为的举报。
那么,为什么部分驾驶人会选择逆行呢?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民警吴越介绍说,车辆逆行,一方面,与驾驶人贪图便利有很大关系,如果不逆行,驾驶人需行驶到指定区域掉头,就会多耗费一定时间;另一方面,驾驶人对该路段较为熟悉,抱有侥幸心理逆行后,发现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进而多次发生违法行为。此外,也有部分车主因不熟悉路况而出现逆行行为。
交警部门:
宣治并举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宜城中队副中队长周旸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里的道路指的是整幅道路的右侧,而不是一些驾驶人认为的在半幅道路内靠右行驶,且在非机动车道内也不允许逆向行驶。同时,《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会处以罚款两百元、记三分的处罚。
周旸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下一步,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强化路面执法,加大巡查频率,增设监控设备,对逆行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从而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