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良 言 通讯员毕枫) 12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新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逐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及乘员头盔,是否存在销售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电动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全市电动车销售行为。自10月中旬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持续加强对电动车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全市电动车市场秩序,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自我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扣自身职能,以依法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为,提升市售电动车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为主线,深入开展全市电动车销售领域质量提升行动,通过细致宣传引导、加强摸排检查、强化质量抽检、打击违法违规等途径,有效净化了电动车市场秩序,为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水平创造了前提。
为增强电动车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编印了责任告知书、质量承诺书分发至全市各电动车经营单位,告知其责任和义务,提醒其落实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醒其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不得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车,不得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督促电动车经营单位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并张贴相关承诺书,承诺拒绝改装、加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同时,该局组织开展全市电动车销售领域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电动车消费维权水平,带动我市电动车销售环境整体优化;规范电动车经营秩序,组织与全市电动车销售企业签订《电动车销售单位“正版正货”承诺倡议书》,保证其所售电动车及配件为原装原厂合格产品,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强化宣传引导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单位的摸排检查,严厉查处电动车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各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经销的电动车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检查车辆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等内容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CCC认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质量违法行为。此外,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严查网络销售非标电动车违法行为。
加强质量抽检,是保障电动车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将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均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有力保障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该局已组织抽检电动自行车13批次,完成检验8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87.5%;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5批次,合格率为100%;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5批次,合格率为100%。其中,电动自行车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车速提示音、蓄电池防篡改等不符合相关标准,均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计出动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442家次。检查发现涉嫌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质量不合格、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发布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37项,均已责令整改。同时,暂扣涉嫌未经CCC认证车辆30辆、涉嫌改装车辆28辆、涉嫌质量不合格车辆57辆,立案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20起,有效净化了我市的电动车市场。
细致检查电动车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