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举办大型演出活动
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举办舞台剧、演唱会、音乐节,场馆售票超2000人次或户外售票超1万人次,且市外观众不低于30%的,对主办单位分档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激发赛事消费活力
对以市场化方式引进举办的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青少年赛事,根据赛事级别、经费投入、参赛人数等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活跃“烟火+”经济
鼓励利用工业旧址、城市公园、草坪广场、乡村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打造一批“烟火气、宜兴味、国际范”的网红打卡地。
支持文旅消费集聚区举办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力广的活动,按活动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支持壮大“会展经济”
支持举办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贸易类展览和专业会议。
对在我市专业场馆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有一定规模的贸易类展览活动,按照折合9平方米标准摊位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对在我市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会议,按照会议场租、会场搭建等会务成本和会议住宿夜间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激发“首店经济”活力
对在宜兴设独立法人,符合条件的品牌首店运营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
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符合条件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举办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符合条件的按照不超过活动费用3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推动“低空+文旅”消费
支持低空载人观光,开拓环太湖、双氿三河、宜南山区风光带等多条空中直升机和eVTOL旅游观光线路。对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常态化运营载人航线(起终点至少1个在宜兴市内)的企业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