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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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蒋雪文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 旸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 明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裴俊鹏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伟民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 育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思明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