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陆偲杰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俊达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吴旭东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燕君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孟军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菊敏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