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兴市委员会 关于免去刘俊尧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24日市政协十六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免去刘俊尧同志兼任的市政协太华镇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蒋占军同志兼任的市政协新建镇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