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宋浣竹) 随着流浪动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投喂流浪动物的行列中。如果投喂的流浪动物引发安全事故,投喂者是否需要担责?近日,市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与流浪狗相关的案件,给出了答案。
2023年9月4日晚上,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潘某,沿着周铁镇某公路骑行,当行驶至某设备公司门口时,一条狗从公司中飞奔而出。由于当时车速较快,徐某驾驶的摩托车避之不及,与狗相撞后翻倒在地,徐某、潘某双双受伤。经医院诊断,两人均造成骨折等损伤,潘某住院治疗4天后出院,伤势较重的徐某则住院治疗14天才出院。
事故发生后,交警经过调查得知,引发此次事故的流浪狗,长期接受某设备公司员工王某的投喂。原来,90后小伙王某平日爱护小动物,看到公司周边有不少流浪狗,他便主动投喂。久而久之,前来接受投喂的流浪狗越来越多,增至十多条。最终,交警依法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24年6月12日,徐某与潘某分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王某很是委屈:“这些是流浪狗,我只是出于爱心才投喂他们的,不应该承担责任。”对此,该案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王某尽管爱心之举并无过错,但饲养者应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王某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可避免地使这些流浪狗产生了食物依赖,导致它们长期聚集在公司附近生活,并与王某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而王某作为投喂人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又较低,势必会增大特定区域内公共环境的危险性。因此,在定点投喂人与流浪动物之间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情况下,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定点投喂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双方达成和解,由王某赔偿徐某损失3.3万元,赔偿潘某损失2.7万元。目前,王某已全部履行完毕。
关爱流浪动物不能止于投喂
固定投喂的流浪狗冲上马路撞翻摩托车,导致车上两人受伤,经法院调解,投喂者需承担全部责任,赔偿6万元。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流浪动物问题的深切关注。
有网友表示,投喂流浪动物本是出于善意,是人们对弱小生命的关爱,投喂者应被理解,而非苛责。但也有网友认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会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并带来安全隐患,当这种安全威胁转化为实际损害时,投喂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面对流浪动物时,不可凭一时的情感冲动而轻易投喂。如果有条件收养,可以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给予它们一个安全稳定的家。如果没有收养条件,可以联系正规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让专业人士运用专业知识和资源来给这些流浪动物更恰当的关怀与照顾,让爱心通过正确的途径得以传递和实现。
此外,从城市环境卫生及公共秩序管理角度来看,流浪动物可能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相关部门应积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流浪动物收容管理体系,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监管。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众树立对待流浪动物的正确观念和态度,从而妥善处理好流浪动物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人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