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何 逸) 近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一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调解中,不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且通过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受害人提供了必要援助,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一辆重型货车撞倒骑自行车的房某,房某受伤严重,经鉴定为颅脑损伤致精神障碍三级伤残,瘫痪在床,需要长期护理。交警部门认定,货车负主要责任,房某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及货车车主邵某向房某赔偿了各项损失共计78.53万元。后房某诉至法院,要求邵某支付五年护理费。2020年11月,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邵某赔偿房某护理费21.9万元。因邵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邵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邵某经法院多次传唤都未到庭。
5月20日,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邵某带回执行局,房某家属到现场参与调解。调解现场,邵某情绪有些抵触。原来,邵某幼年时生病,造成听力障碍四级伤残,目前在一家电商仓库做发货员,月收入3000元,家庭负担较重。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安抚邵某情绪,一边通过书写的方式,细致地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邵某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愿意与房某家属好好沟通调解方案。房某家属表达了他们家庭经济困难,而且房某需要长期护理等实际情况。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以8万元一次性了结此案。最终,邵某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凑齐8万元支付给房某。考虑到房某的实际困难,市人民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帮助房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