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洁蕾) 从本月起,我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减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费用负担。费率调整后,预计为全市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再减负合计2.36亿元。
近日,无锡市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的通知》,宜兴从5月1日起同步执行,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均阶段性降低。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幅度可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则在4月已经降至8%的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即降至7%。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按规定正常享受,不因费率调整而受影响。
此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执行期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到期后,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将恢复执行7%,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恢复执行8%。经市医保局测算,本次费率调整,预计为全市企业单位再减负1.92亿元,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再减负0.44亿元。
据了解,我市单位办理参保开户业务,需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盖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至单位所属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可至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领取或通过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页面下载;参保单位办理增员业务,线下可携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至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线下可至户籍、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办理时本市户籍人员携有效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携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线上可通过“宜兴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完成后需及时至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窗口办理选档缴费手续。